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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控中心专家:大米运用增加剂不构成食物安全问题

  近来,有新闻媒体报道《食物增加剂运用规范》(GB2760—2011)答应在大米中增加三种食物增加剂。它们分别是双乙酸钠(防腐剂)、脱乙酰甲壳素(又叫壳聚糖,功用是增稠剂、被膜剂)和淀粉磷酸酯钠(增稠剂)。有专家觉得,大米运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,依照《食物安全法》应该吊销。对此,记者正常采访了我国疾病防备控制中心养分与食物安全所研究员、我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。他以为,大米运用增加剂,并不构成食物安全问题。

  陈君石介绍说,食物增加剂要列入国家答应运用名单,有很严厉的进程。我国运用食物增加剂都是由企业提出申请,经卫生主管部分进行安全性点评,然后获准运用的。

  淀粉磷酸酯钠是一种增稠剂,依据《食物增加剂运用规范》,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运用。在现在工艺条件下,大米运用增稠剂肯定没必要。已然没有必要,为什么还答应大米运用增加剂?

  安全性和食物加工工艺必要性是两个问题。陈君石说,依据《食物安全法》及其施行法令的规则和部分责任分工,卫生部分担任食物增加剂的安全性点评和拟定食物安全国家规范,首要考虑的是安全性的问题。双乙酸钠、脱乙酰甲壳素和淀粉磷酸酯钠是卫生部依照食物增加剂批阅程序于2007年曾经检查同意并列入《食物增加剂运用卫生规范》(GB2760—2007)的食物增加剂。至于工艺的必要性,主要是取决于食物增加剂的运用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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